号: 003156406/202203-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3-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祁门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01 14:36 阅读次数:

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城总体规划、祁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全县2022年国有土地收储计划。

二、编制依据

1.《祁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2.《祁门县县城总体规划》;

3.《祁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指导思想

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切实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四、编制原则

(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先储备盘活闲置用地,促进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尽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二)优化储备空间格局。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有效保障、合理谋划布局新城区、老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储备比例。

(三)提高调控保障能力。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保障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五、规模要求

(一)围绕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储备城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二)对利用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优先储备,成本大、效益低的采取规划控制储备。

(三)优先储备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六、实施和监督

(一)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国土资源局要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为广大用户提供用地信息服务。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先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然后向社会公告,确定供地方式,凡未公告的地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储备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供地。

(四)建立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加大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定的土地收储数量,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世宾,咨询电话:45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