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禁止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特别是加强管控一般耕地转为设施农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各乡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范围,合理确定用地规模,规范用地备案程序,加强后期监管,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施年度“进出平衡”。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