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行政许可】祁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决定,深入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高对接长三角,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决定。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省、市、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落实权责清单及关联清单“即时动态和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动态管理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构建清单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9月底前,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全面完成县级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开展优化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进一步提升县乡权责清单运行效能,推动基层减负。(县委编办、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明确我县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推进负面清单与现有行政审批相衔接。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配合国家、省、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效能评估及2021年版修订工作。(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力推行网上办理。2021年6月底前,实现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相关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扩大“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切实提升行政审批质效。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时间、环节、材料,持续深化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单一事项100%“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合办理,推进“一件事”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实行一次申请、联合办理、统一回复。持续巩固推进企业开办、不动产、工程建设项目、获得水电气审批时间。(县数据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人行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版 |
1 |
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
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
持续抓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 |
2 |
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
未涉及。 |
及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2021年6月底前,实现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相关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
3 |
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未涉及。 |
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扩大“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