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105-00020 信息分类: 棚户区改造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5-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老党校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期项目简介

作者:祁门县房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1 10:10 信息来源: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祁门县老党校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期项目

二、建设背景:

1、现状:祁门县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包括祁门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总计120套。目前,城市棚户区改造片区内住房,均为建筑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人居环境极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建筑年代久远,住房质量堪忧。棚户区内宿舍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均为砖木结构平房,建设标准低、结构差,且年久失修,有的已成危房,是典型的棚户区,不仅影响城市整体规划,也危及群众居住安全。

2)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尤为突出。棚户区内道路狭窄,居民无序乱搭、乱建等行为,使得脏乱差现象严重,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显得尤为突出。

3)职工经济能力有限,缺乏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广大职工期望政府予以协助改善居住条件,稳固安身立命之本。

4)为了使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棚户区片区实施改造。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解决棚户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满足城市棚户区居民基本居住需求。

2)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完善配套市政实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节约利用土地,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4)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城市发展要求,也符合符合棚户区居民的根本利益。

 

三、建设地点:祁门县老党校校区

四、业主单位: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五、联系方式:

(一)业主单位:联系人江春标05594512742

(二)责任单位:联系人宣立新0559451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