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祁门县促进投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祁门县促进投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是根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近几年在招商中的经验和周边区县招商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在原《祁门县促进投资若干政策》(祁政秘〔2020〕20号)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先后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月27日程朝胜副县长召集多部门召开座谈会并数次指导完善该政策。
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大致如下:
在内容上不再按照祁红、电子电器、文旅、中医药及康养四大主导产业进行分类制定政策,而是以支持工业实体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顾现代服务业、中医药产业、招才引智和对引荐人的奖励支持等,政策共计七大条二十四个方面具体内容。
第一条支持工业实体经济发展。该项细分为13条内容,涉及新设备投入、固定资产投入、厂房租赁、企业入园、税收减免、厂房装潢、企业搬迁、大强企业投资、本土企业二次增资扩股、“腾笼换鸟”、土地价格、外企投资等方面支持政策。
第二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该项细分为5条内容,涉及企业年营业收入、特色小镇建设、亿元以上文旅项目、民宿客栈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第三条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该项根据《祁门县扶持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试行)》(祁政办〔2019〕29号)文件相关内容给予奖补。
第四条支持企业“招才引智”。该项细分为2条内容,主要参照组织部人才办意见以及“黄山人才十条”文件内容,对人才团队、引才企业等进行政策支持。
第五条支持奖励招商引资引荐人。该项主要是对成功引进四大主导产业类项目,在项目正式签约并在本地注册公司后,给予引荐人(非公务人员)奖励。
第六条规范申报和管理。该项细分为2条内容,主要是对项目企业兑现政策奖励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说明。
第七条本政策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祁门县促进投资若干政策》(祁政秘〔2020〕20号)同时废止。
祁门县投资促进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