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104-00028 信息分类: 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会议纪要,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4-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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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3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4月25日下午,熊言松县长在县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程朝胜、相友高、周俊、吴志英、龚溪和县政府办主任黄国胜出席,汪国珍同志因公请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光辉、县政协副主席黄国宝、县监委副主任程宏彬应邀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副主任谢玉成、县司法局局长郑任凡列席。县有关单位在研究相关议题时列席。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祁门县“国企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祁门县“经开区改革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祁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对《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工作、更严的要求,坚决打好创建硬仗,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评估验收。

会议听取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祁门县群众举报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强调,1. 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任务;2. 立行立改,各责任部门、乡镇严格对照整改标准,迅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力争早日全部办结;3. 强化包保,各包保县领导要加强对责任部门及乡镇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落实到位;4. 举一反三,对照整改任务要求,对存在的畜禽养殖场粪污、林业生态及森林资源保护、工地扬尘和企业环保等方面的同类问题,要对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扎实抓好整改。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祁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的要求,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会议强调,到2022年,要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会议听取了2021年集镇风貌整治实施计划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实施集镇风貌整治有利于提升集镇整体形象,实施很有必要,但从近年来实施的情况看,效果不理想,存在着质量不高、低水平重复建设、集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会议研定,同意2021年集镇风貌整治项目实施乡镇5个,即:闪里镇、平里镇、箬坑乡、凫峰镇、柏溪乡。会议要求,1. 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要对上述乡镇即将实施的风貌整治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使项目实施相对集中、具有延续性;2. 奖补资金不搞平均分配,建立鼓励干事、干得好奖补多的分配机制;3. 各项目乡镇要加大对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拆除力度,把道路让出来。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祁门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祁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祁门县政府班子成员疫苗药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祁门县推动智能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