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凫峰镇2006年—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9-01-31 14:40 信息来源: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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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凫峰镇位于祁门县东南部,属新安江水系源头,东南与黟县、休宁接壤,西邻祁山镇,北与金字牌镇相邻,面积117.66平方公里,镇政府所在地高岭脚,距县城46.6公里。现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10599人。小集镇建设初具规模,是“凫绿”茶发源地。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全镇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管理,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目标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凫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在用地指标控制的前提下,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范围为凫峰镇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落实上级规划下达凫峰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增加林地面积,减少园地面积,适度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必要的用地供给。合理确定凫峰镇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农村居民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加强生态保护,改善资源环境。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严格控制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非农建设的开发强度,土地退化、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控制。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782.00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3.2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5.50公顷。

园地:2005年全镇园地面积为584.02公顷,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579.53公顷。

林地: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为9760.89公顷,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10170.54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9.44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1.07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77.08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9.00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05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19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0公顷。

二、增量指标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31.20公顷。

三、效益指标

规划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44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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