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祁门县城乡养老保险提档业务
内 容:
来电人反映其家有两位家人,一位将于今年11月退休,一位已退休4年,特来电了解祁门县城乡养老保险提档业务。
答 复:
祁门县人社局回应: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祁门县城乡养老保险提档业务”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保障政策。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参保人在退休前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补费,历年补缴部份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1.正常缴费年限中断补缴。参保人参保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年度中断没有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保费。2.正常缴费年限不足15年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当年多次提档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可以多次通过提高缴费档次补缴差额部份。补缴后财政补贴部分实行差额补贴。4.历年低档提高档补费。对历年已缴费年度的低档次缴费,可以按高档次标准补缴差额部份。关于您咨询的两位家人,其中已退休的不能再进行补缴。今年11月到龄的家人,可在待遇核发前前往所在乡镇、村,或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办理补缴手续,最高可补满9万元。如有疑问,请联系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许寿松,联系电话:0559—452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