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问题
内 容:
关于能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问题
答 复:
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考问题,祁门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若您于2018年4月28日后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则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祁门县司法局具体联系。联系人:周霞 ;联系电话:452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