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房审批问题回应
内 容:
来电人咨询祁门县农村内新建自建房需到哪个部门进行审批。
答 复: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答复如下: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祁门县农村村民建房需哪些部门审批问题,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根据现行《祁门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规定,祁门县建房申请和审批流程如下:一、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组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二、村民组受理申请后10日内召开户长会核验申请建房农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是否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完成初审。三、村民组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应于一个月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然后将相关材料公示5日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四、当地政府收到建房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审,联审后5个工作日完成现场踏勘和审核批准工作。符合建房要求的,经乡镇会议研究审核批准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五、待建房户按建筑方案和图纸建设完工,经乡镇验收通过后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祁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45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