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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县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房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01 09:51 信息来源: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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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核定县城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的请示》(祁房管〔202253号)收悉。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调整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凤凰新村公租房:5/

2.大冲坞公租房:5/

3.石山坞公租房:4.2—4.5/(具体租金标准由你中心根据房屋成新、配套设施等情况综合确定)。

二、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22111日起试行,原祁门县物价局、财政局、房管中心《关于公布祁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祁价〔20125号)文件即时废止。

特此通知

 

 

 

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祁门县财政局

 

 

 

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