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及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政策

作者:祁门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6:14 信息来源:祁门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祁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及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政策

 

一、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凡具有我县户籍或长期居住我县的居民。

(二)缴费标准。1.普通居民参保2025年度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2.特殊对象缴费: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45元,个人缴费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310元,个人缴费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

(三)参保缴费日期

统一确定20249-12月为全市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原则上,在2024年底前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

(四)待遇享受日期

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周期为202511日至12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52月底,在202511日至2月底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因医保目录的更新及医保政策的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参保年度发生的政策内合规医疗费用发票原则上在次年3月底前报销结束。   

(五)新生儿及大学生参保

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缴费次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校大学生属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确认为资助参保救助对象的,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二、参保方式

(一)已在祁门县参保的城乡居民

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操作。

(二)首次在祁门县参保的城乡居民

1.线上参保:可通过手机登录“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专区—网上大厅—黄山专区—参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

2.线下参保: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到乡镇(街道)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三、缴费渠道

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一)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渠道,查询待缴费信息,完成缴费(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可通过合作商业银行柜面查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徽商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三)可通过乡镇(街道)代办点、政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缴费。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缴费不及时或断保而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请广大居民朋友尽快为自己和家人在集中征缴期连续参保缴费。

四、参保激励政策

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

1.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5.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6.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五、约束机制

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

1.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2.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3.修复缴费标准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六、退费申报工作。因重复参保或其他原因多缴参保费的,但未享受参保年度医保待遇需申请退费的,原则上在参保年度3月底前申报完毕,待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退回。

七、异地就医结算

(一)异地住院就医报销政策

1.以下情形不另行降低报销比例:一是已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的;二是因急诊急救(提供相关病历)在异地临时就医的;三是长期居住外地且有社区或务工单位证明的(但无公安部门居住证明)。

2.以下情形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一是未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二是长期居住外地,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3.以下情形与市内就医同等报销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凭异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可享受市内就医同等待遇,但就医地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的居住地需一致。

4.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在医疗机构直接结报的,执行就医地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目录,报销比例及起付线为参保地待遇政策;就诊资料送回参保地申请报销的,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待遇政策。

咨询电话:0559-45125950559-45075990559-4522362

温馨提示:为确保您的待遇能及时享受,建议您在出院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12个月有效”,有效期内根据病情需要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提供材料

异地人员类别

备案所需证件

备案所需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暂未领取的,可提供有关部门提供的受理凭证。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暂未领取的,可提供有关部门提供的受理凭证。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市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及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政策要求及技术规范上传急诊抢救相关标识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凭有效身份证件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流程

第一步 关注“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选择【服务专区】—【网上大厅】,地方专区选择【黄山】。

                    

第二步 在【参保缴费】模块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第三步 提交完成之后,如提示“信息提交成功”即为已完成参保登记,可继续完成缴费操作;如提示“此人黄山市存在职工正常参保信息”即为已参保职工,不能重复参保居民;如提示“行政区划不一致.....”即为已参保居民,无需再参保居民,可直接进行缴费操作。

 

二、缴费流程:

(一)微信缴费:

可通过“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参保缴费】模块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进入安徽税务微信小程序缴费;也可以直接在微信首页搜索“安徽税务社保缴费”,进入“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 点击【我要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下一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缴费。

同时,在完成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前提下,还可通过【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安徽税务”小程序,点击“安徽税务”,进入安徽税务页面,点击【社保缴纳】。进入个人社保办费平台页面后,点击【社保缴费办理】(其中办理对象可选择本人或他人)完成缴费。

 

 

(三)皖事通缴费:

打开皖事通APP,登录后在首页面搜索栏搜索“城乡居民两险缴费”,点击“选择人员”进入参保人员选择页面,选中人员后,系统自动返回上一缴费页面,在此处点击“缴费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完成缴费。

 

                      

(四)扫码缴费:

   直接通过微信扫“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图形码进入缴费界面。

                    

三、医保经办咨询联系方式

祁山镇

4520812

凫峰镇

4589058

芦溪乡

4593318

塔坊镇

4595233

祁红乡

4596190

闪里镇

4608222

金字牌镇

4851372

新安镇

4563202

西街社区

4506790

平里镇

4590104

箬坑乡

4562303

北街社区

4506792

小路口镇

4575405

历口镇

4571665

内河街社区

4506793

柏溪乡

4586563

溶口乡

4592413

金陶社区

4852576

大坦乡

4501802

古溪乡

4573701

三里街社区

4506791

渚口乡

4577927

安凌镇

4568111

七里桥社区

4506787

东街社区

4506651

医保窗口

4508299

税务窗口

451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