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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何春娇等9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

作者:祁门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12 16:05 信息来源:祁门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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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何春娇等9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

2025年第12批)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何春娇

19966

2025.08.21

左下肢

十四条第(五)项

拟认定为工伤

2

浙江创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创丰建设有限公司

汪德民

19777

2025.09.09

右下肢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3

祁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祁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张玉华

19681

2025.09.21

左下肢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4

黄山市祁建工程有限公司

黄山市祁建工程有限公司

程志勇

19803

2025.09.21

左锁骨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5

黄山恒源石英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黄山恒源石英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胡节梅

19732

2025.09.17

左上肢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6

黄山市祁红诚瑞建设有限公司

黄山市祁红诚瑞建设有限公司

余惠国

19667

2025.09.20

左胸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7

黄山市祁红诚瑞建设有限公司

黄山市祁红诚瑞建设有限公司

廖焕

19857

2025.09.27

右胸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8

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

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

桂腾飞

20006

2025.09.18

左下肢

十四条第(五)项

拟认定为工伤

9

黄山市祁门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黄山市祁门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江三平

197012

2025.09.25

左眼

十四条第(一)项

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4516270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