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奖补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县名优教师培养,加快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全面提升名师工作室成员专业水平与能力,根据《黄山市“迎客松英才计划”人才专项引育计划》(黄人才〔2022〕6号)及《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祁教〔2022〕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奖补办法》,旨在规范奖补资金使用,充分发挥奖励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名师工作室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祁门县县级名师工作室13个,分别为康琰琰教育名师工作室、路正教育名师工作室、汪新善教育名师工作室、陈云蕾教育名师工作室、张苑教育名师工作室、方芳教育名师工作室、凌亮教育名师工作室、胡海铭教育名师工作室、胡文君教育名师工作室、汪燕响教育名师工作室、叶立成教育名师工作室、姜玉燕教育名师工作室、詹焰平教育名师工作室。
二、评估实施:制定《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方案》,由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成立评估小组,每年对县级各教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三、资金来源:县级教育名师工作室奖补资金在县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每年原则上对县级“教育名师工作室”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8万元(以当年评估实绩为主)。
四、资金使用:用于工作室图书、设备购置以及教研、考察、学术交流活动等开支。
五、奖补办法:根据县级教育名师工作室评估结果给予奖补。按评估细则对工作室进行赋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名且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给予每个工作室6000元资金补助;4-7名且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给予每个工作室5000元资金补助;8-12名且总分达到70分及以上,给予每个工作室4000元资金补助;未达到70分则不予资金补助;新组建的县级名师工作室不参与当年评估,给予每个工作室4000元资金补助;新组建的省、市级名师工作室当年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资金补助。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方案
2.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细则
中共祁门县委人才工作局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祁门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1
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方案
为促进我县名优教师培养,加快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作用,根据《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评估方案。
一、评估对象
祁门县县级“教育名师工作室”
二、评估内容
1.培养方案:主要评估工作室实施方案,每位成员三年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工作室管理制度等。
2.培养过程:主要评估工作室每学期研修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成员个人学期研修计划的制定及完成情况,成员读书笔记或读后感撰写情况,教育资源平台个人空间的建设情况,工作室学期工作总结等。
3.培养成果:主要评估工作室研究项目、实验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成员在研修期间的论文、课题、案例,成员参与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比获奖情况及县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等情况(评估细则见附件)。
三、评估办法
1.由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及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等成立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每年一次。
2.评估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评估程序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
2.组织县评估小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评估。
3.按照评估结果对名师工作室予以一定资金奖补。
附件2
祁门县“教育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细则
工作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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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项目 |
评 估 指 标 |
分值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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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培养 方案 (10分) |
A1实施方案:工作室有总体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培养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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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发展规划:工作室成员制定了工作室培养期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有分阶段实施步骤和努力措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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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制度完善:工作室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活动制度、学习交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评估奖励制度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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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培养 过程 (40分) |
B1计划总结:工作室有学期研修计划和研修工作总结,骨干、青年成员有个人学期研修计划和研修总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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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专题研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集中专题研讨活动,注重行动研究,活动各项资料详实完整。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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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听课交流:工作室主持人听课不少于15节/学期,其中成员间互听不少于5节/学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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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读书参训: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或读后感不少于5000字,参加工作室组织的研训不少于20课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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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网络研修:有微信群、QQ群、博客、微信公众号、网站等信息化研修渠道并开展研修活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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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设施设备:工作室硬件设施完备,经费使用规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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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培养 结果 (50分) |
C1论文获奖(发表):工作室主持人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2/3的骨干、青年成员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案例在县级及以上获奖或刊物发表。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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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课题研究:工作室有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实验项目,研究(实验)工作有阶段性成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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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公开课及讲座:工作室骨干、青年成员每学年至少有一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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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评比表彰: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 “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各项表彰以及优质课等各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优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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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资源建设:工作室建立资源库,并通过一定渠道实现到一定范围内资源共享。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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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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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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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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