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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教育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作者:祁门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11:37 信息来源:祁门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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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教育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区划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对应资金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标准
1 祁门县 祁门县教育局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基金会〔2012〕10号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学生主动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组织评审、认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 由教育局打卡发放 一次性发放 0559-4512340 / 262305-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2 祁门县 祁门县教育局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19〕646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 ) 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由教育局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9-4512340 / 26230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 祁门县 祁门县教育局 学前教育资助 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1〕410号 )  2.《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 )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357号) 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 各县(区)自行确定。其中:脱贫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市本级:市一类园3200元/学年·人, 市二类园及以下2400元/学年·人 。各县(区)自行确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脱贫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900元/人.年;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幼儿800元/人.年。 学生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园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由教育局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9-4512340 / 262304-学前教育资助
4 祁门县 祁门县教育局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2.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 )
3.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教育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黄财教【2025】43号)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一档3500元/学年·人,二档2200元/学年·人,三档1200元/学年·人。 县级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一档3500元/学年·人,二档2200元/学年·人,三档1200元/学年·人。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园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由教育局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9-4512340 / 26230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5 祁门县 祁门县教育局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2.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 )
3.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教育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黄财教【2025】43号)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一档3500元/学年·人,二档2200元/学年·人,三档1200元/学年·人。 县级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一档3500元/学年·人,二档2200元/学年·人,三档1200元/学年·人。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由教育局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9-4512340 / 26230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