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敏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事局、审计局。
汪国际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税务、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管、城建投资、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房管局、房改办、城投公司、政务中心、应急办。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银监办、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方少宜同志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环保、交通、旅游、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环保局、交通局、旅游局、统计局、轻工总会。
联系军队、公路分局、祁门调查队、烟草专卖局、火车站。
喻雪琴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教育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文化局、体委、妇儿工委。
联系统战部、团县委、妇联、工商联、邮政局、盐务局、电信分公司、红十字会、新华书店、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人寿保险、人保财险、平保财险、平保寿险。
陈 洁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社区、粮食、物价、供销、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委、水利局、民政局、粮食局、农机局、物价局、供销社、老龄委。
联系茶科所、工商局、气象局、农业银行、信用联社、水文站。
程祖杰同志 负责商贸、政府法制、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档案、地方志、经济研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局、法制办、科技局、档案局、物资局、地方志办公室、残联。
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协。
汪 凯同志 负责工业、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安全生产、信访、城市文明创建、民族宗教、接待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委、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信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办、民宗局、接待处。
联系法院、检察院、总工会、供电公司。
陈在文同志 负责扶贫、信息产业等方面工作。协助汪国际同志工作。
分管扶贫办。
胡茂来同志 负责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喻雪琴同志工作。
分管外办(侨办)、台办。
联系侨联、台联。
县政府领导担任的部分议事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按上述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
备注:此文件发文时间为2008年6月4日。